南阳职业学院网络舆情监控处置管理办法

发布人:党委管理员资讯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1-12-13 14:19:22点击数量:149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对校园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校园的侵害,促进和保障校园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妥善处置舆情事件,最大程度避免、缩小和消除网络上的各种不良影响,切实维护学校形象,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网络舆情,是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通过网络公共平台(网站、微信、微博、论坛、QQ、移动客户端等),发布、表达与学校密切相关、与公共事务密切相关、与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密切相关的各种意见、看法、观点、情绪的总和,特别是可能或已经对学校形象、声誉产生负面、消极影响的报道或言论。

第三条 在网络舆情管理中应坚持人人参与、共同应对,分工负责、统一协作,突出导向、注重效果,共同决策、分类处理原则。

第四条 网络舆情管理,指对有关学校网络上的不良报道、言论等综合舆论情况的监控、处置。

 

第二章 网络舆情管理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宣传、学工、保卫、信息化建设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党办、校办、宣传部、学生处、团委、保卫处、网络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各院基层党支部书记为成员,是学校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就相关工作作出研究、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学校对外信息发布。主要工作职责包括:研究网络舆情变化规律和特点;建立健全有效引导和控制网络舆情的工作机制;指导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对重大网络舆情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判,督查督办等。

第六条 学校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舆情管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由党委宣传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工作由党委宣传部和各单位网络舆情监控信息员共同开展。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相应成立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中层领导干部为本单位网络舆情监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一名网络舆情监控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运用网络舆情监控系统、各大搜索引擎、热点网络媒体、微博、论坛等平台,巡查、监测校内外网络有关学校的舆情,进行信息实时监控;加强与有关网站、BBS、博客、微博等负责人的沟通和交流;负责巡查校园网及各二级单位网站、学生网站的舆情情况,了解各网站当前的舆情动态,及时将舆情信息通报相关单位的网络舆情管理员,督促及时控制、引导和处理,并作好日志记录和备案工作;负责跟踪各单位的舆情控制、引导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学校;负责网络舆情信息的保密管理;做好学校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舆情处置会议的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各单位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监测本单位网站以及与本单位有关的网络舆情,及时向网络舆情监控分管领导通报备案;发现舆情或接到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舆情通报后,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对相关舆情进行控制、引导和处置,并向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进展情况,同时作好日志记录和备案工作。

第七条 学校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间的协同职责: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在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舆情信息;负责协调、督办网络舆情中涉及党务、行政和校园稳定的相关事宜。

党委宣传部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控、整理、报告、研判,开展舆论引导;为各单位、部门的网络舆情工作提供指导;整理各单位、部门报送的舆情,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参考;负责与新闻媒体(含网络新闻媒体)沟通协调。

学生处、团委负责充分发挥学生干部作用,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学生网络舆情信息,牵头处置涉及学生工作的网络舆情;协助党委宣传部做好校内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保卫处负责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和打击网上违法活动以及涉及维稳的问题。

网络中心负责提供网络信息处置的技术支持;负责网络运营商的沟通协调;协助保卫处做好与公安机关网警的沟通协调。

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单位所有人员的思想建设及网络舆情管理工作,是网络舆情管理和处置的主体,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信息、寻求指导,及时反馈舆情处置结果。

第八条 网络舆情危机发生后,学校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要召开会议,统一对外口径,确定与媒体接洽方式,对拟向媒体提供的信息进行把关,并确定一名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各类信息。

 

第三章 监测控制

第九条 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监测校园网主站及指导二级单位网站舆情的监测工作,总体了解各网站当前的舆情,及时将舆情通报责任单位,督促其及时引导和控制,并作好日志记录和备案工作;及时监测校内、外有关学校的论坛、百度贴吧、博客、QQ群、微博、官方微信等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的舆情,加强与上述网络平台负责人的沟通和交流,及时通报舆情并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引导和控制;定期或不定期向校领导及相关责任单位通报网络舆情。

第十条 各单位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监测本单位网站(含归口管理的中心、社团、协会等)的舆情,及时向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备案;发现舆情或接到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舆情通报后,及时对舆情进行引导和控制;负责向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反馈舆情的引导和控制情况。

第十一条 学校师生员工以个人名义在校园内开办Web主页、BBS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必须向学校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运行。

 

第四章  化解处置

第十二条 快速反应。要提高舆情处置的时效性,责任单位在发现异常舆情必须在2小时内按规定处置流程进行汇报。8小时之外(非上班时间)发现舆情的,必须及时通过电话向舆情监控分管领导报告,再按规定程序处置。

第十三条 处置流程。一般舆情处置流程:舆情监控信息员发现舆情进行研判后,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并进行及时处理,如需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的及时沟通并会同处理,事后由舆情监控管理员填写《南阳职业学院舆情处置备案表》并上报学校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大舆情处置流程:舆情监控管理员发现舆情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本单位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进行初步研判后,及时向学校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汇报,由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研判处理意见,责任单位根据学校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意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进行处置,事后由舆情监控信息员填写《南阳职业学院舆情处置备案表》并上报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四条 发现负面网络舆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核实信息,并采取适当应对方式,及时、稳妥地进行处置。

(一)对信息不属实的,以官方名义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真相;

(二)对一时无法核实的,及时采取评论、发帖等办法,转移注意力,避免影响扩大;

(三)对信息属实的,根据网络舆情情况,适时、规范地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加以正面引导。

(四)坚持应急处理与主动引导相结合,注重发挥网评员在网络舆情的发生、发展和完结等环节重大舆论引导作用,有效掌握网上舆论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五)综合利用网上网下、线上线下,采取多种途径,通过各种会议、校内媒体宣传、组织各种活动等,及时对师生进行思想引导、心理疏导、解疑释惑。

第十五条 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单位要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置意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第十六条 跟踪负责。责任单位必须跟踪该舆情处置的全过程,处置结束后将《南阳职业学院舆情处置备案表》报学校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考核纳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学校师生员工在校园网以外开办Web主页、BBS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的,一律严禁使用“南阳职业学院”或与学校名称相似字样。

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禁涉及党和国家以及学校秘密的信息上网。严格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第十九条 学校师生员工严禁传播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第二十条 第十七条如有违者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取缔,给学校名誉带来负面影响或损害者,视其情节轻重交由相关部门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八条有违者按学校相关规定或国家法律法规处理;第十九条如有违者按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校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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