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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班会】——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讲解
发布人:智能制造技术学院资讯来源:智能制造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2-09-25 20:33:48点击数量:117
【主题班会】——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讲解
本次班会的主要内容为:大学生医保的介绍、医保的重要性及利害、大学生医保有哪些政策以及其他注意事项。会上,各位老师悉心地向全体学生介绍了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政策及待遇,解析了大学生医疗保险报销手续,列举了常见的报销手续及误区。指出大学生参加医保的必要性。医疗保险不仅健全了大学生健康隐患的安全保障,而且对于保障大学生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学院借助多媒体教室全面地展示了医保的注意事项及所需材料,向同学们介绍了大学生医保的相关知识,现场同学认真听讲并记录。
一、缴费方式
(一)通过社区(村)集中缴费。
(二)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缴费。
(三)长期在我县居住的外地人员可在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已办理过参保登记的居民,也可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网上税务局-河南省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农商银行网点等多元化缴费方式完成个人缴费。
如果您还未办理参保手续,请尽快到所属社区(村)或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后再按照上述方式缴费;自行缴费的居民,请核对清楚本人参保地为“西峡县”后再完成缴费。
二、医保待遇
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和住院医疗待遇。
1、普通门诊。参保人员在符合定点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门诊合规费用按照50%的比例进行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封顶线为300元。
纳入“高血压糖尿病”保障范围的参保居民,需采取药物治疗者,首先按门诊统筹政策给予治疗用药保障,在门诊统筹年度限额用完后,高血压年度增加150元限额,糖尿病年度增加170元限额,若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则年度增加200元限额。增加限额部分的合规费用按50%比例报销。
2、门诊慢性病。目前我市纳入19种门诊慢性病,参保居民通过慢性病鉴定后,发生的符合门诊慢性病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照65%的比例报销,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3、重特大疾病。符合我省、市重特大疾病标准的参保居民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
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有33种,在限价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支付比例分别为:县级医疗机构80%、市级医疗机构70%、省级医疗机构65%;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有35种,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为80%(门诊腹膜透析支付比例为85%)。
(二)大病保险
筹资方式: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个人不用缴费。
报销政策: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规定的门诊重特大疾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以下比例报销: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
最高支付限额: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三、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后,可通过现场、电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居住备案。备案后在居住地(务工地)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实现联网直接结算。
异地转诊转院人员,按规定在本市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手续后,并办理电子转诊后,可实现在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直接结算。
四、注意事项
(一)通过社区(村)集中缴费的居民,缴费信息录入完成后(12月中下旬),各社区(村)会对缴费情况进行二次核对,请核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缴费信息并签字确认,避免因信息错误无法报销。
(二)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手续,方可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历史家庭账户余额不清零,仍可继续使用。
此次班会的开展,提高了同学们对“医保政策”的认识,有利于医疗保险制度的宣传,为扩大医保覆盖面奠定了坚实基础。智能制造技术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学院全体老师高度重视学生医保政策的实施与落实,在宣传医保政策解读的同时也促进了医保政策落实到位。
编辑:尹博文
审核:高英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