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处成立于2018年6月,秉承“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工作理念,主要负责协同创新平台、社会服务平台、校企合作交流以及地方服务与合作等工作。
主要职责为:
1.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要点,拟定校政行企合作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2.负责组织召开校企合作工作例会,安排部署部门工作,不断探索和改进校政行企合作新模式。
3.负责学校协同创新平台与社会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并对平台的运行进行监督与考核。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开拓社会服务项目。
4.推进各二级学院与校政行企的联络沟通工作,同时加强与兄弟院校相关部门的联系与交流。
5.调研校政行企合作运行状况,及时解决合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成功经验,推进协同创新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6.协助各二级学院积极搭建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平台,推进各学院与企业开展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等办学模式实施。
7.做好教育部协同育人项目的申报及过程管理工作。
8.负责督促、检查各二级学院校政行企合作开展情况以及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情况。
9.整合各二级学院的实习实训基地,实现跨院系资源共享。
10.做好校政行企协同合作相关信息收集、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