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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资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4-09-24 08:34:37点击数量:7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广“河南省高校第四届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我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实验(实训)室、机房

二、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9日-10月11日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隐患排查等状况

各实验(实训)室水、电、气、门窗等关闭状况,贵重物品及钥匙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情况,限位器完整状况。

(二)新生实验室安全培训情况

各实验(实训)室实验中心对新生实验室安全的培训情况。

(三)实验室、机房记录本填写情况

实验课教师是否规范填写实验室、机房记录本。

四、检查方式

本次分学院自查、学校检查、整改反馈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院自查

1.自查时间:10月10日前

2.自查组成员:各二级学院负责人、教学副院长、实验(实训)中心主任等。

3.自查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明确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实训)室工作的院领导为本次检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各学院应做好自查记录,并根据检查结果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见附件)。

3)各学院于2024年10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电子版发送至nyzyxysysbc@163.com邮箱。

(二)学校检查

1.检查时间:10月11日上午

2.具体安排:

检查日期

检查教学单位

10118:30-11:30

商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仲景中医药与健康学院、教育学院、智能制造技术学院体育学院、中专部

(三)整改反馈

1.整改反馈时间:10月11日

2.整改反馈要求: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整改,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列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及时向教务处反馈整改情况。

附件:(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实验设备处

2024年9月24日

(一审一校:陈孟夏 | 二审二校:张筱璐 贾迪媛 | 三审三校:吴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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