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资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4-09-24 08:34:37点击数量:7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广“河南省高校第四届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我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实验(实训)室、机房
二、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9日-10月11日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隐患排查等状况
各实验(实训)室水、电、气、门窗等关闭状况,贵重物品及钥匙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情况,限位器完整状况。
(二)新生实验室安全培训情况
各实验(实训)室实验中心对新生实验室安全的培训情况。
(三)实验室、机房记录本填写情况
实验课教师是否规范填写实验室、机房记录本。
四、检查方式
本次分学院自查、学校检查、整改反馈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院自查
1.自查时间:10月10日前
2.自查组成员:各二级学院负责人、教学副院长、实验(实训)中心主任等。
3.自查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明确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实训)室工作的院领导为本次检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各学院应做好自查记录,并根据检查结果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见附件)。
(3)各学院于2024年10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电子版发送至nyzyxysysbc@163.com邮箱。
(二)学校检查
1.检查时间:10月11日上午
2.具体安排:
检查日期 | 检查教学单位 |
10月11日上午8:30-11:30 | 商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仲景中医药与健康学院、教育学院、智能制造技术学院、体育学院、中专部 |
(三)整改反馈
1.整改反馈时间:10月11日
2.整改反馈要求: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整改,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列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及时向教务处反馈整改情况。
实验设备处
2024年9月24日
(一审一校:陈孟夏 | 二审二校:张筱璐 贾迪媛 | 三审三校:吴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