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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职责及分工

   科技外事处(教育评价中心)主要负责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国际合作与交流、教育评价、教学评估、教学督导、学校年检、教育事业年报、教育质量年报、人才培养数据采集、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学术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岗位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科技服务与国际交流
1.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适时完善和修订科研外事相关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2.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学校科研发展规划;
3.负责全校各级科研项目、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平台的组织申报、建设管理、日常运行与管理、经费管理、结项检查等,熟练掌握各级部门科研平台的使用方法;
4.组织申报各级各类优秀科研成果奖励,负责成果统计的同时做好年报上报工作;
5.积极主动与上级科研主管部门对接,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争取科研项目和资金支持;
6.引导教师积极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为广大师生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7.做好与国外院校对外合作办学的联络、考察、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境)外来校参观、访问的各类团组的联络、接待与管理工作;
8.加强学术学风建设,制定、健全本单位学术不端行为查处规则及处理办法;
9.组织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检查、评估、验收工作;
10.加强对外宣传工作。配合并协助学校党群办做好部门各项宣传工作和网站建设工作;
11.组织、协调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评估与年检年报
1.认真学习和研究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各项评估文件、评估标准、要求等,拟定学校各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2.教学状态信息管理。组织完成教育部和教育厅下达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与填报工作,做好信息采集、信息统计和信息分析等工作;
3.年报撰写。组织、编制、发布和报送教育部和教育厅下达的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年报、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等工作;
4.组织开展学校服务社会能力情况调研,组织、编制、发布和报送高等职业院校服务社会能力评估报告;
5.组织、协调院(部)教学工作评估,促进专业内涵建设,推动专业结构的整体优化;
6.组织、协调校内专业评估和新增专业评估,鼓励学院参加行业评估和专业认证;
7.组织、协调院(部)进行省级品牌专业、重点专业的申报、建设、验收等工作;
8.组织、协调院(部)进行省级实验室的申报、建设、验收等工作;
9.组织、协调完成其他各类专项评估工作;
10.完善学校督导体系相关规章制度,成立校级督导委员会,组织、协调督导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11.负责学校年检工作;
12.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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