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度教师发展培训活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人事处资讯来源:人力资源 发布时间:2024-05-13 10:54:18点击数量:246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培训体系建设,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豫教高〔2014〕84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8号),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发展培训工作,请结合学校和学院发展规划,充分考虑专业(群)建设的需要和教师专业发展、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制定2024年教师发展培训活动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加强对教学院部教师发展工作业务指导和资源下沉力度,强化学院主体意识,激发基层教师成长内驱力,引导和支持教学院部整合本单位人员、学术等资源,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的教学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教师专业发展能力,培育卓越教学文化,服务于学校教师发展,共同构建定位准确、层次分明、特色明显、资源共享、可持续发展的校院两级教师发展服务体系。
二、培训活动报送类别及要求
(一)院级教师发展培训活动
各教学院部结合本院专业(群)特点和教师发展需求,通过组织示范课、观摩课、开展专题讲座、教学工作坊、教学咨询、教学沙龙和教学发展研讨会等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本单位专业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提升活动,探索改进教师教学、提高科研能力的方法和途径。
院级教师发展培训活动要体现针对性和长效性,立足本学院实际,结合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需求,在校内及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培训对象以本院专任教师为主,培训内容以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提升为主,可涵盖教师职业发展、身心健康成长等内容。2024年度各教学院部教师发展培训活动不少于6次,培训时间不少于6学时。
(二)校级教师发展培训活动
各教学院部根据教师发展培训内容参考指南(详见附件1),自主申请承办校级教师发展培训活动,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统一审核评估,确定拟开展活动。列入校级培训活动的,教师发展中心统一规划,各教学院部负责具体承办,应面向全校教师有针对性和目的性开展培训。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学院报送的活动文字、图片、教师参与及反馈情况等相关资料,对培训活动成效进行验收评估。各二级教学院部2024年度承办教师发展培训活动不少于2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创新创业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国防教育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承办培训活动不少于1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学时)。
校级教师发展培训活动须理念先进、目标明确,突出体现教师发展的需求,能有效帮助教师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策略、技术和科学的研究方法,有效引领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代表教师教学培训发展方向。培训内容以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为主、授课教师以学术院长、专业(群)带头人、院长/副院长、教学名师以及在相关领域成绩突出教师为主。
三、培训要求
(一)培训课件经承办教学院部审核后,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和党委宣传部审核,通过审核的培训课件可在公开场合讲授。
(二)校级培训由党委宣传部安排专人全程录像并存档,由教师发展中心发布培训通知、组织签到,每次培训留存图片不得少于3张;院级培训由二级教学院部自行录像并存档备查,由二级教学院部自行发布培训通知、组织签到,每次培训留存图片不得少于3张(不同角度不同内容)。
(三)各二级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认真组织专兼职教师培训学习。参加培训的教师,要严格按照课程培训要求进行,本年度全体专职教师参加校级培训不得少于10学时,院级培训不得少于4学时(截止2024年9月1日入职不足2年的新教师参加校级培训不得少于14学时,院级培训不得少于6学时);校内兼课教师参加校级培训不得少于6学时;院级培训不得少于2学时。对达到培训要求的专兼职教师学校为其发放结业证书。
(四)各二级教学院部在每次培训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由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对本院(部)参加培训的专兼职教师培训笔记进行逐一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将培训笔记分为“优”“良”“差”三个档次(其中优秀比例不得高于50%),经二级教学院部书记、院长签字后统一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培训笔记获得2次及以上“差”档次的,当年培训视为未完成,当年绩效考核不得为优秀档次。
(五)教师发展中心于12月开展培训活动成效验收评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培训成效调查,对教师一致反馈培训效果好的承办单位和组织教师参加培训成效显著的教学院部授予“优秀组织单位”称号。
(六)由教师发展中心联合学校督查办对承办或者参加培训不力的二级教学院部进行督察,并对相关培训课件、录像材料、学习笔记、培训总结等进行检查。
四、其他
请各教学院部根据要求制定2024年教师发展培训活动计划,填写《2024年度教师发展培训活动计划表》(附件2),电子版请于5月20日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nzjsfzzx@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图书馆721)。
联系人:张雨华 电话:18836951816
附件:1.南阳职业学院校级教师发展培训内容参考指南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5月13日
(编辑:张雨华| 编审:陈晨 | 责编:乔梦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