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学工部资讯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2-09-14 11:08:55点击数量:0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现将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与认定
各学院接到通知后,请按照《南阳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每学年认定一次,每位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都需填写《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并承诺所写资料的真实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分为三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档、家庭经济困难档和家庭经济一般困难档(原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需认定为特别困难)。本年度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困难补助的评定和助学贷款的申请将在这个范围内产生。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指示:通过政策宣传和家庭经济状况摸底,引导学生自愿提出认定申请,如实填报相关材料。要告知学生或监护人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对家庭经济情况作出书面承诺,不再要求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二、认定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且在校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包括2022级新生、五年一贯制已升段学生。
三、时间要求
通知发布后各学院在一周内完成纸质材料的收取和上报。各学院按照《南阳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相关要求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后,开始录入河南省学生资助业务系统,各学院请于2022年9月24日上午12:00前完成审核审批工作,并对照资助系统上报电子版及其他表格。
1、2022级全体新生需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系统”进行信息完善工作:要求于2022年9月24日前全部完成。
2、困难认定系统录入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24日12:00。
3、汇总材料电子版(附件3、5)报送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24日12:00。
4、纸质材料收缴时间:学生报道后一周内。
四、报送内容
1、《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需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承诺所填内容的真实性。)
2、学生本人申请书一份。
3、《南阳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2)(以下简称《认定表》)。
4、申请学生个人材料按照《认定表》——《申请表》——《申请书》的顺序排放,每个人在左上角装订。
5、《南阳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3),要求按照年级-专业-困难等级排序,所有上报学生个人材料要按照《汇总表》的顺序排序。纸质材料于报道后一周内上报。
6、各学院的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和班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成员要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17日),在学院网站发布,同时在各班级QQ群或微信群发布,将网站公示新闻和各班级群公示截图发到资助工作群,学生处将汇总发布。
6、各学院2022-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核后,要将认定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6日),在学院网站和各班级QQ群或微信群发布。公示内容不能涉及学生家庭隐私,超过公示期及时撤下,将网站公示新闻和截图发到资助工作群,学生处将汇总发布。
注:认定结果公示请参照《XXX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文字内容)》(附件4)、《2022-2023学年度X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公示》(附件5)。
7、各学院需召开两次主题班会。认定前,各学院组织各班召开有关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主题班会,安排布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认定后,各学院组织各班再次召开主题班会,公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并将相关情况整理成新闻稿在学院媒体发布。
8、各学院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要在公示后一周内,按照《X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和班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成员网站公示新闻和各班级群公示截图、《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班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人员名单》、各学院2022-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公示新闻截图和各班级群公示截图、《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名单》、两次班会记录顺序将资料用“资料册”夹整理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份学院存档备查,一份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该成册材料作为各学院资助工作年终考评重要依据应妥善保管,于年终考评前作为资助工作报告上报学生处。
五、相关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关系到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
2、《申请表》中的“详细通讯地址”要求地址详细,不能跨级,农村的精确到组,城镇的精确到门牌号。“家庭人均年收入”要与“家庭成员年收入”形成合理数据,“家庭人均年收入”数值要合理,属于贫困范围。
3、省资助系统中“家庭详细地址”填写要求地址详细,不能跨级,农村的精确到组,城镇的精确到门牌号。
4、所有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程度量化测评分得分的支撑材料,学院需为每个学生建立专项档案进行存档备查。
5、班级(专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要将脱贫享受政策户、风险未消除的检测对象、城乡低保学生、城市困难职工等家庭的子女和特困人员、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群体一并作为特殊困难群体予以优先资助。
6、要保护受助学生尊严,学院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公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时,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鼓励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检测对象贫困家庭学生发奋学习,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
7、退役士兵专项助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不可同时申报。
注:学生在完善个人基本信息时要根据个人及家庭实际情况填写,其中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孤儿等特殊情况,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随意勾选;资助系统上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应和《南阳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3)一致。
六、注意事项
1、所有表格上的信息不许涂改,若有涂改现象,一律视为作废。
2、严禁伪造各项表格及证明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认定资格,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
附件1: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2:南阳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附件3:南阳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附件4:XXX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文字内容)
附件5:2022-2023学年度X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公示
附件6:南阳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
学生处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