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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别自媒体账号及群组冒用我校名义的声明(附各二级学院迎新群及联系电话)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资讯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5-08-29 08:19:03点击数量:0

近期,网络上出现部分自媒体账号及网络群组擅自以“南阳职业学院”名义或使用学校校徽、标识等运营校园表白墙、QQ群组、微信群或校园集市群等情况。此类平台或账号未获学校授权,擅自使用学校名称(中英文全称、简称)及标识,存在广告营销和信息失实等多种风险。为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声誉,特作如下声明:

一、我校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开设任何形式的“表白墙”“校园墙”“万能墙”“互助墙”“小助手”等非官方账号,以及建立“QQ频道”“兼职群”“交流群”“互助群”“交友群”等网络群组,其运营管理与学校无任何关联。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我校授权,严禁使用我校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中英文全称、简称及其它能构成联想的名称)、校徽、标志性建筑图像等具有学校指向性元素,在QQ、微信、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网络平台发布信息或从事经营活动。违反者,均属于侵权行为,学校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任何因上述侵权行为导致的纠纷和后果,均由侵权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二、对于未经授权的账号与群组,其运营主体与我校无任何关联,学校对其发布的所有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此类账号与群组发布的信息良莠不齐,部分存在虚假兼职信息、违规交易诱导、低俗内容传播甚至侵权等问题,扰乱校园正常的信息传播秩序与校园生活秩序,对学校形象和师生利益造成了不良影响。请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务必提高警惕、注意辨别,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相关不实信息,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切勿轻信并泄露个人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三、请未获得学校授权而擅自使用学校名称、标识、信息的网络平台账号及群组,立即停止运营、注销账号、解散群组并删除涉及我校的侵权内容。我校将密切关注此事态的发展,对持续侵权者,我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方的民事、行政责任,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四、我校官方信息发布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官方运营账号:官方网站(https://www.nyvc.edu.cn/)、官方微信公众号(南阳职业学院)、官方微信视频号(南阳职业学院)、官方微博(南阳职业学院)、官方抖音号(南阳职业学院)、官方快手号(南阳职业学院)。请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上述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学校下设全部新媒体账号及群组详见文末)

同学们,良好的校园环境需要我们共同维护,希望大家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谨慎对待校外运营账号,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校园氛围和网络环境。如发现有侵权行为或可疑账号、群组,请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向我校反馈,反馈邮箱:nyzyxyxcb@163.com(标题注明“侵权举报”)。

特此声明!

南阳职业学院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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